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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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梅州市超晟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朱江、***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47369元(上诉人朱江、***已预交380266.33元),减半收取为73684.5元,由上诉人朱江、***负担。本院退回上诉人朱江、***多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06581.83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03-18 |
发布日期 | 2020-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