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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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信义玻璃工程(东莞)有限公司 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惠州分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粤1972执恢228号 申请执行人信义玻璃工程(东莞)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9年3月14日依法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信义玻璃工程(东莞)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惠州分公司、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2017)粤1972民初3911号民事调解书,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粤1972执恢228号 被执行人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惠州分公司、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本院于2019年3月14日依法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信义玻璃工程(东莞)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惠州分公司、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2017)粤1972民初3911号民事调解书,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