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 安国市合泰中药材经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国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的名下银行存款429893.7元或查封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669元,由申请人安国市合泰中药材经营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