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武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鑫凯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限被执行人***、焦作市虹桥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南鑫凯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3日内按照***公证处(2017)豫焦武证执字第289号执行证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还款1906650.40元及利息,逾期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16
发布日期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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