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西灵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丘县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灵丘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山西灵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向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申请并办理撤销原告***个人信用报告中涉及2007年11月13日、2008年4月2日向被告贷款逾期的不良征信记录。 (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30 |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