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君志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娇龙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湖南娇龙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湖南君志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91155元,违约金40142.5元(以191155元为基数,按月利率3%计算违约金,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0年2月底止,顺延照计)。 本案受理费2385元,由被告湖南娇龙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9 |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