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稿)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淳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汉康名下的财产在价值1500万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或扣押、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