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金茂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柯城支行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浙江金茂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柯城支行营业室的12×××55的账户,冻结金额为1000万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04-29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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