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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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507.27元,由***、***承担2571.75元,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负担1935.52元。***、***二审预交了4595.68元,本院退回2023.93元给***、***,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二审预交了2095.45元,本院退回159.93元给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02-26 |
发布日期 | 2020-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