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507.27元,由***、***承担2571.75元,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负担1935.52元。***、***二审预交了4595.68元,本院退回2023.93元给***、***,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二审预交了2095.45元,本院退回159.93元给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2-26
发布日期 202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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