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慧创新盈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创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慧创新盈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租金556800元; 二、被告北京慧创新盈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违约金56680元; 三、被告北京慧创新盈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逾期付款滞纳金8328.8元; 四、驳回原告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57元,由被告承担10018元,原告承担539元。因原告已预缴,故被告应在履行付款义务时将上述诉讼费用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07 |
| 发布日期 | 2020-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