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嘉善明达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嘉善县人民法院(2018)浙0421民初91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嘉善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嘉善明达置业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7792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19-08-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