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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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合肥大唐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合肥大唐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为原告***、***办理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口信旺·华府骏苑B区半地下商业及车库负壹层商1621(-)号的房屋产权证。 本案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被告合肥大唐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7-06-19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