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华雄涂装设备有限公司 盐城大丰龙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江苏华雄涂装设备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0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江苏华雄涂装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汇款户名: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盐城世纪大道支行,账号:52×××89)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19-07-12 |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