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英德市德兴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英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英德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广东英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自2015年8月31日至2018年6月21日期间非法扣除的累计款项62137.2元,并赔偿原告的利息损失(参照附表格从2015年8月31日起以实际扣款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还清款项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为1944.29元,由被告广东英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