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省裕方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2019)闽0302民初2369号民事判决;

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给***借款本金675500元及该款自2017年10月7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

三、福建省裕方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298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315元,均由***、福建省裕方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4-20
发布日期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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