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商丘市梁园区锦绣投资有限公司 商丘市博凯管材制造有限公司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商丘市博凯管材制造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商丘市梁园区锦绣投资有限公司垫付款项5063276.23元及违约金(自2018年7月7日起按照月利率1.95%计算至垫付款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对垫付款5063276.23元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一、二项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3621元,由被告商丘市博凯管材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