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禹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北禹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利息32783元; 二、被告***对河北禹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666元,由原告***负担1306元,被告河北禹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七日内到河北银行交纳上诉费并向本院提交缴费凭证。收款单位名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银行账户:62×××47。逾期不缴纳,视为放弃上诉。 |
裁判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