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2019)湘0102民初212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2019)湘0102民初212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支付赔偿款351,26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受理费3,197元,由***负担1,279元,***负担1,91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197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15
发布日期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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