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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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盛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 常州市佳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481民初1679号 原告:常州市佳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 被告:南京盛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住***。 负责人:李明,总经理。 被告:南京盛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 原告常州市佳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盛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南京盛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案,本案于2020年4月7立案,原告常州市佳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常州市佳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丁德庭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张越 |
| 裁判日期 | 2020-03-17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