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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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郑州居窝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郑州居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质量服务保证金1万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1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20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63元,由原告负担751元,被告负担11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