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玖冠(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人事争议 |
| 法院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玖冠(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黄海牌汽车一辆。 二、查封被执行人玖冠(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北京牌汽车一辆。 三、车辆查封期限为两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履行义务后可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