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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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宏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特种工程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四川宏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31元,由四川宏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