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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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临沂汇隆房产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临沂汇隆房产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编号YS0020728)。 二、解除原告临沂汇隆房产有限公司与被告***、***、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签订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三、原告临沂汇隆房产有限公司返还被告***、***购房首付款40000元及银行按揭贷款34152.13元。 四、被告***、***返还原告临沂汇隆房产有限公司汇隆澜庭4#楼1单元1002楼房一套,并协助原告办理撤销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 五、原告临沂汇隆房产有限公司给付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购房剩余贷款本金266389.08元及利息(自2019年9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按同期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第三、四、五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31元,减半收取461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5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