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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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长门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凭祥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凭祥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保全被申请人广东长门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560万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04-23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