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桐城市人民医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桐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计26988.91元。

二、被告***、***赔偿原告***鉴定费660元。

上述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5元,减半收取263元,原告***负担14元,被告***、***负担24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19
发布日期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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