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康康梁置业有限公司
陕西天地建设有限公司
陕西文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被告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安高新住建发[2019]53号《关于撤销安康中梁御墅花园项目的通知》违法。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25
发布日期 2020-06-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