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平顶山市恒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即日起将被执行人***、***、***、***、平顶山市恒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的存款或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房产、车辆、股权等)及收入限额150万元予以查封、扣押、冻结、扣留。冻结、扣留期间停止支付;查封、扣押期间限制其处分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