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20-06-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临海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0年4月2日为6968.59元,自2020年4月3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以月利率2%为限);

二、被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还款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费813元,由被申请人***负担,被申请人***、***负连带责任。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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