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嘉峪关市牧源滩畜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 法院 |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长安牌面包车一辆返还原告嘉峪关市牧源滩畜牧有限公司。 案件受理费17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28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