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恒大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 荆州市楚鑫投资有限公司 株洲湘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中基教育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恒大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或株洲湘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60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湖南中基教育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担保的房产和地产(具体资产见附件)。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