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司案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池市国投押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2019)桂1202民初2928号民事判决; 二、河池市国投押运有限公司支付给***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11072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河池市国投押运有限公司。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04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