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公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铜川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陕西茗丰实业有限公司 陕西兰芝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铜川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陕西茗丰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铜川市新区XX环路的房屋及土地; 二、驳回陕西茗丰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47920元由陕西茗丰实业有限公司负担23960元,铜川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负担239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