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扬中市通利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扬中市人民法院(2019)苏1182民初346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扬中市通利实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868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3680元由扬中市通利实业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4120元,由扬中市通利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16
发布日期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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