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仪征市华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明岐铝轮毂仪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法院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原告***对被告明岐铝轮毂仪征有限公司享有经济补偿金债权23250.54元。

案件受理费10元,依法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5
发布日期 2020-06-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