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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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万年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安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永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福建万年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1,383,793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福建安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担(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财产保全措施期限届满,申请人如需继续保全,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递交续保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1-23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