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夏德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德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宁夏众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宁夏华润景观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原告宁夏众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德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于2015年11月14日签订的《协议》。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0元,由被告宁夏德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德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02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