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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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宁夏金海永和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宁夏金海永和泰冶化有限公司 宁夏金海永和泰尾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6-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