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支付***交通事故赔偿款129387.78元,***对其中95690.34元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均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12元减半收取计1706元,保全费1298元,合计3004元,由***负担262元、***负担274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