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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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福建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福建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4年8月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18年7月13日解除;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福建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止拖欠的租金1597919.4元; 三、原告福建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予退还被告***缴纳的履约保证金138600元; 四、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福建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损失8000元; 五、驳回原告福建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715元,由原告福建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0689元,由被告***负担1702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16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