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西藏意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县支行
荣盛(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河市久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19)冀1024民初445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二、变更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19)冀1024民初445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荣盛(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支付***违约金(以房价款1397686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9日起至涉案楼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2019年10月29日止,按日万分之一计算)。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照原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38736元,由***负担19368元,荣盛(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936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28
发布日期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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