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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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聊城市万丰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2019)鲁1521民初2837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聊城市万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诉人***逾期交房违约金21448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91元,由***负担92元,聊城市万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9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82元,由上诉人***承担183元,由被上诉人聊城市万丰置业有限公司承担39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