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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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9)兵1202民初406号民事判决。 二、***向***支付合同尾款4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80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800元,邮寄送达费100元,共计9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08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