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茂名市锦洲典当行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反诉被告)***、***与被告(反诉原告)茂名市锦洲典当行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7日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茂名市锦洲典当行有限公司反诉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茂名市锦洲典当行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茂名市锦洲典当行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5 |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