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德州润协商贸有限公司 山东奇威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491民初468号 原告:德州润协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德兴北路鲁北工贸钢材大市场院内48号车间。 法定代表人:李传香,总经理。 被告:山东奇威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都路。 法定代表人:朱俊超,总经理。 原告德州润协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奇威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6日立案,原告德州润协商贸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德州润协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马珂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韩啸 |
| 裁判日期 | 2020-03-23 |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