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阿益生宜居砂浆科技有限公司 聊城双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0)鲁1502执959号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的,从约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5-18 |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