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沧州德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肃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车辆款计649103.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145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网上上诉立案及进行其他网上诉讼操作,或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9 |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