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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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鸿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临沧鸿曦茶马古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法院 | 永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银川鸿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0年11月20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银川鸿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位于永宁县鸿曦汽车城B1-10a号商品房的撤销备案登记。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8-05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