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金峰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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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2019)冀0802行初96号行政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2019)冀0802行初96号行政判决第二项。

三、责令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按照承德天顺[2020](土估)字第022号《土地估价报告》的评估结果追缴承德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四、评估费150000元由承德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二审案件诉讼费50元由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5-22
发布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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