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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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峰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承德市开发区宏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承德天顺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承德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2019)冀0802行初96号行政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2019)冀0802行初96号行政判决第二项。 三、责令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按照承德天顺[2020](土估)字第022号《土地估价报告》的评估结果追缴承德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四、评估费150000元由承德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二审案件诉讼费50元由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5-22 |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