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营口巨鑫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徐州恒霖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营口巨鑫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28250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的冻结、查封。

二、解除对担保人李金光名下位于徐州市贾汪区房屋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12-5
发布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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