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淮南民生置业有限公司
淮南民生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淮南民生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3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3672元。

二、驳回原告淮南民生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淮南民生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2元,被告***负担13元(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5-27
发布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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